陈一新:聚焦“八个字”攻坚“新难点”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新水平
9月17日至19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在广东省深圳市调研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分析当前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新情况,总结基层社会治理的新创造,研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新举措,不断夯实平安中国建设根基。
江苏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会召开 娄勤俭作出批示
9月9日,江苏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部署要求,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分析形势,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思路和举措。省委书记娄勤俭作出批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费高云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旸主持会议,省法院院长夏道虎、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出席会议。
努力在时代大考中交出优异答卷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发出伟大宣告: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又踏上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之路。这个伟大宣告,标定了党和人民事业所处的历史方位,指明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前进方向。我们要学深悟透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和坚定,走好新的赶考之路,努力在时代大考中交出一份优异的答卷。
中央政法委召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第二次经验交流会
8月20日,中央政法委召开第二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交流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交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经验,研究开展分类指导问题,更好地推动试点工作健康发展。
中央政法委:强化四个理念,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7月28日,中央政法委举办第五次新时代政法工作创新交流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交流推广部分地市创新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成功经验,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出席会议并讲话。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夯实国家治理根基,现就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陈一新:今年政法工作“十大重点”之“社会治理现代化”
在中央政法委年度工作总结暨部署大会上,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强调,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蕴含的“五大要求”是努力方向,去年政法工作的“十大亮点”是坚实基础,今年政法工作的“十大重点”是主攻方向。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决定。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更好把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助推“中国之治”再创新奇迹。
探索县域社会治理新模式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县域社会治理是市域社会治理的基础和重点,是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近年来,常熟立足县域定位,紧贴县域实际,充分发挥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作用,着力在治理架构科学化、治理方式系统化、治理制度集成化、治理手段智能化“四化”上求突破,积极探索具有常熟特色的县域社会治理新模式。
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第一次交流会
10月21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第一次交流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部署和郭声琨同志要求,交流前一阶段试点工作经验成效,推动试点工作健康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