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实行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
为弘扬社会主义司法民主,切实加强司法公开,有力促进司法为民、司法公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今年初,市法院推行人民陪审员制度试点改革工作,成立了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由陪审员实行自主管理。 自主管理委员会下设人民陪审员办公室,由两位专职陪审员负责管理我院252名陪审员参审的日常工作。相较于之前业务庭自行通知兼职陪审员参与庭审,容易出现陪审员参审面有限、通知不到位、人员重复安排等情况,现在由专职管理人员根据业务庭申请安排兼职陪审员参与合议庭审理,并做好陪审案件情况、出庭次数、出勤状况等工作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