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和加快数字化发展的工作要求,落实江苏省委、苏州市委、常熟市委关于推进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的决策部署,常熟市人民法院围绕全面推进我市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城市数字化协同融合发展目标,制定《常熟市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细化15条举措,为积极营造有利于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的法治环境,助推建设更高水平的“江南福地”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提升站位,发挥数字经济发展协同力。充分发挥与市中院“四庭协同”整合效应,进一步提升高质量司法保障数字经济发展工作实效。坚持深化创新驱动、促进融合共享与加强协同联动的理念,立足审判职能,强化规则意识,为助推常熟“三大功能片区”的构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提供高质量司法保障。加强前瞻性研究,创新司法服务,积极融入数字治理“常熟模式”,探索司法推进数字治理体系建设的路径与机制。
二是创新驱动,提升数字产业化发展引领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调研走访臻迪集团全生态发展模式、“UWC+创新岛”等平台,有效保护和鼓励互联网创新。充分发挥公司法助力产权保护司法功能,保护数字经济产业投资者权益。促进数字经济企业合同有效履行,扶持数字经济企业发展壮大。依法妥善审理“大数据杀熟”、直播带货等新类型案件,营造安全放心的数字消费环境。加强与消保委联动机制,深化“无忧网购”品牌建设,助力常熟市直播电商“万千百十”工程的推进。
三是融合共享,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驱动力。聚焦产业数字化中推广、销售、物流等多个商事交易环节,对新型商事纠纷集中研讨,统一裁判尺度,以司法助力规范产业数字化。高度重视、研判产业数字化发展中的金融安全,审慎处理涉及移动支付、数字人民币、虚拟货币等方面的案件。以“虞城无诈”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大对利用互联网等高新技术实施的新型犯罪、黑灰产犯罪的打击力度。密切关注网络数据窃取、泄露和滥用等问题,依法界定数据采集、存储、利用和交易过程中不可触碰的“红线”。
四是协同联动,推进城市数字化发展奋进力。围绕数字政府建设目标,助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合理界定涉网络平台劳动关系,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发挥人民法庭触达社会治理末梢的天然优势,为辖区企业“智改数转”、电商平台提供司法服务。立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审慎、灵活做好涉及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过程中市场主体的保全和执行工作,护航稳企复产。加快推动智慧法院建设转型升级,提升数据融合应用能力,拓展司法大数据服务应用范围和深度。
五是加强探索,提升护航数字经济创新力。与市大数据管理局协同推进低效资产处置府院联动信息化平台工作的构建,探索建立破产事务一体化办理中心。充分发挥与市资规局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实现不动产登记所涉裁判文书线上核实,提速为民实效。对当前数字经济纠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加强前瞻性研判,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帮助查堵漏洞,防范风险。多渠道、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