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制定下发《常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提出我市要通过3-5年努力,健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转变基层政府职能;形成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建立权责统一的镇域综合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能力,建设人民满意基层法治政府。
《意见》对加强乡镇(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升,加强与基层工作密切相关的环保法、安全生产法、土地管理法等实体法培训,同时注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诉讼、省政府行政程序规定等程序法培训,推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测试,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能力突出的优秀干部。二是要着力增强基层法制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办挂牌设立法制办公室,配备2名法制工作人员,承担基层依法行政的组织、协调和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核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的行政合同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考核评议,承办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等法律事务。三是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推开镇域行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改革,明确下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镇容镇貌、城镇建设和规划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处罚权,由镇综合执法局代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建立镇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事务常年培训机制,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水平。四是健全完善乡镇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依法行政评议考核机制,将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纳入地方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