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复工,该知道的都在这里!

发表时间: 2020-02-12     来源: 常熟七五普法在线     浏览量:3850 次
为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落实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 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 根据《苏州市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延迟企业复工加强疫情防控的通知》(苏防控〔2020〕1号),我市各类企业原则上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结合常熟实际, 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规范》, 其他类型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企业复工条件
1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带头的疫情防控工作组, 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预案, 明确企业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人员和工作职责, 确保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员工来源地, 制定复工生产实施方案, 原则上常熟籍员工和春节期间留常的外地员工先行复工, 外地回常员工分批次复工, 重点疫情地区员工暂不回常复工。防控责任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 明确各级责任人。

2员工排查到位
复工前核查登记每名员工前两周的涉疫相关情况, 包括是否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疫情重点地区人员, 是否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对存在上述情况的, 企业要落实措施, 严格执行集中点隔离、居家隔离或在企业宿舍隔离14天的刚性要求, 确保员工无感染症状方可参加复工。相关信息由企业专门负责人按要求向属地板块报备。

3教育培训到位
复工前必须做好员工防控知识培训, 确保每名员工掌握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培训原则上采用微信、小程序、短信、宣传册等形式, 尽量减少集中式会议。

4物资储备到位
企业要做好口罩、测温计、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及发放工作, 物资储备不少于3天用量。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置独立的留观室。

5厂区管理到位

提早对厂区内车间、食堂、员工集体宿舍、电梯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开展通风消毒, 并按规定加强安全、消防和环保管理。

6企业承诺到位

企业要向属地政府提交《企业防疫工作承诺书》。

具备上述六个复工条件的, 企业向属地政府提出复工申请, 经属地政府审核同意后方可复工生产。属地政府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贰.企业复工规程

企业依法复工
按照规定执行相应的防疫措施
既是在保障企业的运行
也是在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
不按规定擅自复工的企业
要承担法律责任

常熟企业复工政策咨询电话:
市工信局 51530331/51539925
经开区 52269673
高新区 52579421
海虞镇 52560706
新材料产业园 52620370
梅李镇 52660198
古里镇 52308278
辛庄镇 52487205
支塘镇 52558338
沙家浜镇 52578686
尚湖镇 5242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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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福街道 52985760
莫城街道 527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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